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强化学校教材管理,严格规范教材选用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及《哈尔滨工程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21〕113号)文件规定,现启动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及程序
(一)凡选必审。教材选用须严格遵守选用纪律,履行选用程序,未经审核批准的教材不得选用。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同一门课程,应选用相同的教材,不得因授课教师变动或其他原因而随意更换教材。
(二)质量第一。选用教材应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原则上必须选用适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教材建设奖等获奖教材,少量使用自编讲义,严禁无教材授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必须统一选用国家统编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必须统一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选用近五年出版及再版教材比例应达到60%,使用自编讲义比例应低于10%。
(三)境内教材无法满足教学需求时,可选用高水平、优质的境外教材,优先选用国内出版社翻译、影印出版的境外教材。引进境外教材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治要求。
(四)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是教材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教学单位应承担本单位教材选用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分党委(党总支)领导的教材工作小组,对教材选用工作实行闭环管理。
(五)新开课教材或原有课程更换教材须由课程负责人提出教材选用或更换申请,报本单位教材工作小组审核,并提供拟选用教材样书。各教学单位教材工作小组依据教材选用原则组织审核,通读拟选用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审核结论分为“同意使用”或“不同意使用”。不同意使用的教材,教材工作小组应为其推荐备选教材,待课程负责人选定后重新提交申请。教材选用结果应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本科生院汇总备案。
二、选用信息上报
本学期教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正式上线,教材选用按以下流程执行:
(一)教材入库:学校教材选用实行入库管理,已入库的教材,教师无需重复审批,即可直接在系统中进行教材选用。新选用未入库的教材,须履行教材入库审批手续,由教师或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在系统中录入教材信息,由学院组织专家对新入库教材进行审核把关,通过审核后学院教务管理人员上传《哈尔滨工程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1)完成院级教材入库审核。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教材建设奖等获奖教材可免予入库审核程序,无需提交教材选用审批表。
(二)教材选用:教材选用工作原则上按课程维度开展选用,待所有课程均完成教材选用后,可通过系统导出本学院的《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材选用情况汇总表》。各单位教材工作小组须严格按照教材选用原则,对本单位教材选用情况进行把关及核查,重点对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优秀教材使用情况、近五年出版及再版教材使用比例、自编讲义使用比例、无教材授课情况等进行审核。教材使用比例未达到学校要求的,教材工作小组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及改进举措,使用自编讲义的课程,须提交自编讲义电子版材料及审核情况说明。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7月22日前完成本单位教材选用和审核工作,并将《哈尔滨工程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和《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材选用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eujfzx@hrbeu.edu.cn
四、补充说明
学生自愿选择教材的购买方式和渠道,教学单位、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材选用情况经审核后将面向全校师生予以公示。
联系人:刘泽宇,82519853。
本科生院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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