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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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是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招生办公室、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挂靠在本科生院。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本科人才培养的决策部署,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科人才培养规划,牵头落实本科人才培养任务。

2.负责专业建设工作。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本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开放合作办学、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

3.负责本科教学运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教务管理、学籍学位管理、考务和成绩管理、推免等工作。

4.负责本科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统筹本科生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等实践教学管理及其平台建设工作。

5.负责教师教学培训与发展工作。负责组织教师教学培训、竞赛,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策划和推进教学名师、成果奖培育等工作。

6.负责本科教学评估与认证工作。统筹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质量过程监控,组织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及其他专项评估等工作。

7.负责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大学生文化素质与美育教育、艺术团队建设与管理、各级各类文艺活动与比赛、学校语言文字等工作。

8.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编制本科生招生计划与招生简章,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录取等工作。

9.负责统筹管理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

10.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