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6年度实习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8   浏览次数:146   打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0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实习教学安排、加强实习组织管理、完善实习组织保障,有序开展实习计划填报工作,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实习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5年秋季学期、2026年春季学期培养方案中的实习课程。

二、填报要求

1.实习环节原则上应在寒、暑假期间进行。

建议实习时间一:20261192026227

建议实习时间二:2026713202694

以上建议实习时间为假期预估日期,准确假期日期以2026年校历为准。

2.实习单位应为行业领域中央管理企业或者龙江工程师学院、烟台研究院、青岛创新发展基地、南海研究院合作的企事业单位等行业领域龙头企业。

3.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实习课程都应填写;同一专业不同实习课程分开填写;同一实习课程分批次、分地点进行的应合并填写;面向不同专业开设的实习课程,按专业分开填写。

4.实习基地要求填写准确并使用全称(与状态数据库录入名称保持一致),每项实习地点及实习起止时间要相对应,本科生院将以此作为实习测评和实习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实习计划》(附件1)及《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2026年度实习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教学科研单位在制定实习计划时应同时考虑实习预案及准备工作,经教学科研单位核查无误,于1031日前报送至本科生院(主楼511)。其中,《哈尔滨工程大学实习计划》需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2026年度实习基本情况汇总表》提交电子版。

2.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实习计划的填报工作,实习计划经审核后不得擅自更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教学科研单位须事先提交申请,待审批后方可执行。本科生院将依此进行2026年度实习经费预算分配和实习检查工作。我校作为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试点高校,自2022年开始通过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https://sx.chsi.com.cn/)逐月上报实习信息。各教学科研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平台信息更新工作(前期已完成各教学科研单位上报账号设置),确保按时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3.各教学科研单位在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和选择实习单位时既要考虑实习工作的稳定连续性又要注重实习工作的创新拓展性。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与龙江工程师学院、烟台研究院、青岛创新发展基地、南海研究院合作企业建立共享型实习基地。将行业、企业的技术和人才需求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有机结合,开展校企协同实践教学,共建共享实习资源,推动实践教学与资源优化的可持续发展,促进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协同并进。持续推进实习资源高效利用、实习内容迭代升级、实习教学体系规范化等实习保障条件建设,提升实践育人效果。

4.以共享型实习基地建设作为契机,持续深化校企融合协同育人,鼓励教学科研单位聘请龙江工程师学院联盟企业、烟台研究院、青岛创新发展基地、南海研究院合作企业及其他业务合作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与校内指导教师一起联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鼓励烟台研究院、青岛创新发展基地、南海研究院教师,立足于科教融合,通过参与本科生实习指导开展相关课程建设工作,教师本人或者组建团队(鼓励联合自身科研团队成员、联合企业及科研院所)建设面向本专业或者全校本科生的实习、实验或理论课程。持续推进一校四区同频共振协同育人的联动办学模式。

5. 开展“项目贯穿式”实践教学模式改革。突破传统实习中“被动观摩、走马观花”的局限,聚焦企业一线或行业需求的真实项目作为核心载体,引导学生全程参与从需求分析、方案设计、任务实施到成果评估的全流程,并在其中承担具体角色与实战任务。同步构建“校内学术导师”与“企业产业导师”协同指导的双轨机制,促进理论技术与工程实践的深度融合。改革考核评价体系,从单一的过程鉴定,转向对项目解决方案、数据分析报告、商业计划书等实质性成果的多元综合评价。通过此沉浸式项目历练,有效激发学生的知识整合能力、跨学科创新思维、团队协作精神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综合素养,切实提升实习课程的育人实效与人才培养质量。

6.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开展数智化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共建前沿技术环境,引入企业真实数据平台、先进软硬件及工业级系统,构建贴近产业实景的数字化仿真实践平台。共编实战项目体系,围绕企业核心业务与前沿挑战,合作开发基于真实案例与数据的项目资源库,推动教学内容与产业需求同步更新。共管项目化运行,实施“校内导师+企业工程师”双指导机制,组织跨学科学生团队开展从需求分析到系统部署的全流程项目实践,强化综合工程能力。共创智慧评价机制,依托平台数据追踪分析学生实践过程与成果,校企共同构建能力导向的评估体系,实现精准反馈与多元价值认定。将基地打造成为引领未来、赋能创新、服务产业的高水平数智化人才培养高地。

四、其它

1.各教学科研单位做好实习工作方案(包含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安全预案、防恐预案、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实习舆情管控预案等)、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附件34),在实习活动开展前报送至本科生院主楼511房间(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各教学科研单位在开展实习课程教学任务时,需严格遵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06号)的文件要求。未按规定签订合作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3.建议各教学科研单位在开展实习工作时合理利用已有实习管理平台资源,完善实习各环节监督与管理,进一步保证实习质量。

4.为加速黑龙江省龙江卓越工程师培养实施方案 (2022-2026)”的落地实施,学校鼓励各教学科研单位以实习工作为突破口,深化科教产教融合,提升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能力。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业的沟通与协调,开展更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着力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为龙江卓越工程师培养实施方案(2022-2026)”在我校的顺利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联系人:刘嘉南,电话:82519657

特此通知。

附件:

1.哈尔滨工程大学实习计划

2.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2026年度实习基本情况汇总表

3.XX学院2026年本科生实习工作方案

4.XX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20251028

                       


附件1-4 2026年本科生实习工作.zip

本科生院〔2025〕42号 关于填报2026年度实习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