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次数:2602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18号),学校现将开展2023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报名学生范围

2023级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不含留学生)。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已修完入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一学期所要求的所有必修课程。

2.第一学期所有必修课程须首次考核合格。

3.未受处分或受处分已解除的学生。

4.非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的学生。

5.非休学期间的学生。

6.非南安普顿海洋工程联合学院、中俄创新班的学生。

7.非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非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包括以保送、高水平运动员、新疆西藏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等形式录取的学生)。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各专业接收限额见附件1

(二)415日:召开转专业系统操作流程线上培训会。

(三)416-17日:各学院按照“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完成教务系统中转专业管理的招收专业设置新建工作,包括完善招收专业基本信息、转入人数、面向专业、受限专业、报名条件说明、录取条件说明以及排名规则设置等(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四)418-19日:本科生院完成转专业招收专业审核。

(五)421日前:各学院需完成所属专业介绍宣讲、转专业规定解读,应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发布相关宣讲信息。

(六)420-21日:申请转专业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注:1.学生只可申报一个专业;2.转专业申请时间:4206-2120时止,逾期不可进行补报

(七)422日: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按照转入学院相关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八)423-26日:转入学院通过系统完成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查、考核录取(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和拟录取名单公示工作,拟录取名单须在本学院公示3天。

(九)424-26日:转专业学生须通过教务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结果查询及确认(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注:转专业结果确认时间:4246-2620时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十)429日前:各学院向本科生院报送2023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拟录取名单(附件4)电子版以及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

(十一)本科生院审核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全校公示3天。经学校审批后,学生获得转专业资格并于第三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三、其他事宜

(一)各书院务必及时将转专业通知传达到每名2023级本科生。

(二)各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方式及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5

(三)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第二学期若有课程考核不合格等情况的,是否取消其转专业资格按照转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四)请按大类招生的相关学院于426日前上报专业分流的班级及人数(附件6)。510日前完成2023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专业分流结果(附件7)需上报本科生院备案。

(五)本科生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文凯、韩文伟

联系电话:82588577

联系邮箱:jwc_xjks@hrbeu.edu.cn

   点:主楼507

 

附件:1: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各专业接收限额.xlsx

2:教务系统转专业功能操作流程(教师端).pdf

3:教务系统转专业功能操作流程(学生端).pdf

4:2023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拟录取名单.xls

5:各学院联系方式及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网址.xlsx

6:专业分流班级及人数配置表.xls

7:专业分流结果情况表.xls

 

 

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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