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本科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次数:10   打印

各书院

清明假期将至,保证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的假期,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1.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各书院须在清明假期前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开展以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高坠、防交通事故、防毒品、防食物中毒、防暴力恐怖伤害、防传销、防邪教渗透、防范校园贷、防范电信诈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

2.加强法制观念教育。各书院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自觉规范言行,增强鉴别和抵制不良行为的意识和能力,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3.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各书院要教育广大学生牢固树立“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观念,帮助学生增强网络法治和安全意识,规范网络语言和行为,引导学生积极传播网络正能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4.排查寝室安全隐患。各书院须重点对学生寝室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查寝室违规电器和设备,严禁使用电磁炉、燃气炉、电热毯、电热杯等存在火情安全隐患用品,严格落实人走断电,确保无安全隐患。

5.织牢学生健康网格。各书院要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护知识,严格落实学生健康网格化管理,教育引导学生勤洗手、多通风,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若出现身体不适及时上报并到校医院就诊或就近就医。

6.切实做好心理排查。各书院应及时发现、疏导学生不良情绪,做到心理危机事件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突发性心理危机事件须及时处置并上报

三、开展环境文化建设

7.开展实践教育活动各书院要充分利用清明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坚持把开展“清明祭英烈”主题实践活动作为青年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注重政治性和仪式感相结合

8.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各书院要充分结合学生实际需要,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创新、文艺、体育等类别学生活动,吸引学生走出寝室,丰富学生清明假期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精准落实工作要求

9.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离哈学生和哈市返家学生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10.精准管理学生台账。各书院须全面掌握学生在、离校状态,精准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制定学生离返校台账,书院留存,坚决避免出现学生漏报、错报现象。

11.畅通危机响应渠道。各书院应按照《关于规范学校安全稳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学生个人重大事件报送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及时对学生突发事件进行处置、上报。

五、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12.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书院须强化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宣传教育,落实落细各项要求,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稳定和服务保障工作。

13.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各书院应保证至少一名专职辅导员在哈值守,离哈学工干部应向书院履行请销假手续,全体学工干部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本科生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