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浏览次数:10   打印


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及课程开设情况,现将本学期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院统一安排的课程考试

本学期面向多个学院开设的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表中各门课程考试的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将于考试前由本科生院集中统一公布。请各开课学院认真征求相关课程负责人的意见。

二、各学院自行安排的课程考试

1.面向本学院开设的课程考试,由各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原则上已结课并需统一安排时间和考场的理论课程期末考试均应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排考。请各学院充分考虑学校已公布的考试安排,避免学生考试冲突,尤其是已报名重修的学生。

.面向本学院开设但本学期未开课需单独安排重修考试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根据本学期重修名单自行组织安排重修考试。重修名单在教务管理系统“选课管理选课结果管理选课名单管理添加选课结果(重修重考选重修)”中查询。

.其他不单独安排重修考试的课程,学生应随低年级参加考试。

.所有课程的期末考试均应在课程结束后2周内进行,17周结课的课程应安排在18周进行。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校统一安排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

本科生院

                          2024328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校统一安排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