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三届全省艺术类高校教学成果展示作品申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9   浏览次数:1186   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校艺术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文化繁荣,发现和培养高端艺术人才,促进艺术教育的交流和学习,及推进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艺术类高校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三届全省艺术类高校教学成果展示作品征集活动。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分为两大部分

1.美术、书法、设计作品展览

2.舞台艺术成果展演

二、专业、组别划分

本次活动包含美术、书法、设计、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七大专业,各专业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进行评比。

三、申报要求

1.主题鲜明,体现热爱祖国热爱党。申报作品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弘扬真善美、抵制假恶丑,体现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和对真善美的追求与向往。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坚持社会主义文化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3.本次申报作品要求择优申报,限定每位参赛者只申报1个作品,学生申报作品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人。

四、报送要求

1.参评的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作品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音频或视频,均以舞台效果录制;美术、书法、设计作品报送原作照片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推荐作品信息不详实或未加盖院系公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2.U盘视频文件名格式要求:专业、组别、姓名、参赛作品名称、单位。(如:舞蹈学生组-王某某《蝶》-XXX学院)

3.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各学院汇总后填写汇总表于1010日下班前统一报送至启航活动中心370室。联系人:陈杨,联系方式:0451-82568677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活动只接收我校在职教师和在校学生报名。

()参展书画、设计专业的作品须为原创。

()本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三届全省艺术类高校教学成果展示作品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