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合唱与重唱艺术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次数:1032   打印

各有关单位:

大学生合唱与重唱艺术比赛(下文简称比赛)自2010年起,至今已成功举办11届。比赛旨在进一步拓展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的实践空间,让学生体会合唱与重唱艺术的魅力的同时,加强学生的艺术素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从而深入推进学生的素质教育工作。

比赛要求学生选曲积极向上,在深刻理解作品内涵、思想情怀的基础上,以情带声、以情感人,均衡、和谐的体现团队合作艺术,提高集体合作意识,展示大学生风采,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每位爱好合唱艺术的大学生。(以院系为单位,每个院系限报1支参赛队)

二、报名时间、方式

请各参赛队伍于102018:00-20:00期间,将纸质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上交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学生中心办公室(启航366室,报名表见附件1)。

三、比赛时间:111014:00

四、比赛地点:启航剧场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歌曲:两首曲目(自选),演唱形式需为三声部以上的合唱或重唱即可(不包括齐唱和轮唱)。

(二)人数:460人(不含指挥及伴奏)。

(三)自备伴奏:形式可为伴奏光碟、钢琴伴奏。

(四)自行准备比赛背景PPT

六、奖励方式

(一)比赛设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最佳人气奖、最佳指挥奖、最佳组织奖等若干。

(二)对获奖单位将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

七、评分标准(比赛采用100分制)

(一)演唱作品节奏准确,音准正确,音色统一,声音谐和。(30分)

(二)合唱人员、指挥、伴奏的舞台整体表现准确、恰当;表现形式新颖、活泼、有创意。(30分)

(三)精神饱满、富有朝气、与观众交流互动效果良好,服装大方得体。(15分)

(四)声部协调,吐字清晰,作品处理贴切、得当,声情并茂,与伴奏配合紧密。(15分)

(五)歌曲难度加分:选取艺术性和技术性要求较高的无伴奏合唱,且音准正确。(10分)

八、其它事项

(一)比赛顺序抽签决定(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二)本次比赛集中彩排(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三)基地艺术中心的相关教师将给予所有参赛队合唱与重唱表演艺术的专业性指导。

九、活动联系人

  杨(主管教师):82568677

胡心雨(报名表收取):18846133062                     

附件:1.比赛报名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211013

附件1:第12届合唱与重唱艺术比赛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