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文件要求,探索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建设一批类型多样、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建强基层教学组织,引导教师回归教学、 热爱教学、研究教学,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二)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推动高校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坚持分类探索。鼓励各教学单位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四、试点推荐要求
1.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学院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
(三)申报推荐
此项目学院申报无名额限制,可自由申报。鼓励学院向各专业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申请推荐,请各学院主动沟通,做好项目申请推荐工作。
五、申报材料提交
请有关单位于8月20日前将《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一式5份(附件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本科生院教育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主楼511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闫雪;邮箱:yanxue@hrbeu.edu.cn;联系电话:82568615,13946019212。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3.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汇总表
附件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docx
附件3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汇总表.xlsx
本科生院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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