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0-2021学年度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开出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7   浏览次数:1264   打印




本科生院〔202130


关于统计2020-2021学年度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开出情况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要求及学校实验教学管理的需要,现将启动2020-2021学年度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统计上报及分析工作,请各单位准确、及时完成数据上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的时间范围
202091-2021831日开出的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
  二、统计内容
1. 实验课程及其基础信息变动情况
  填报并核对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实验课程基础信息变动统计表》。
2. 2020-2021学年度应开实验课程统计
  填报并核对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2021学年度实验课程开出情况统计表》。
3.实验项目情况汇总
  填报附件3《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2021学年度实验项目明细表》,该表作为数据核对和网上录入的依据。
  以上各表填表说明详见附件4 2020-2021学年度填表说明》,实验项目可以参照附件5《哈尔滨工程大学2019-2020学年度实验项目明细表》进行填报。

三、网上填报
  本学年度实验项目的数据统计将由各实验教学中心的系统管理员通过“高校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网络版)”进行集中录入,并采用网上数据审核、信息反馈修改的方式统一完成,如系统管理员有变动请及时与本科生院联系更改权限,更改权限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信息录入。
  为确保实验项目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各学院主管领导可以登录系统查询并监控本学院的实验项目填报情况。请各相关老师积极配合学院系统管理员的录入与核对工作,切实做好本学年度的实验项目信息填报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填报的数据是构成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基础,是学校教学统计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学校将根据上报的数据分析各学院实验教学的基本状态,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填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填报时应确保网上录入数据与提交统计表中的数据、以及每张表格之间数据的一致性,如有不符将以网上的录入数据为准。
    2.人才培养方案中标注为“实验”和“上机”课程的实验课程必须填报,标注为“其他”(实践)的实验课程、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等不用填报,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3.关于实验课程的修改,需提交经本科生院和学院批准的《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实验及上机部分)》(附件7)及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

4.关于实验项目的修改,需提交经学院批准的《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实验及上机部分)》(附件7)及修改后的实验大纲。
  五、组织上报
1. 统计填报和网上录入工作由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统一组织。请各实验教学中心组织填写附件1和附件2,于2021623前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填报附件3628前提交。附件123打印版经各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到本科生院实践教学处(主楼5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73851174@qq.com
2. “高校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实验项目具体填报说明见附件8《高校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网络版)录入人员说明书》。项目统计网上集中录入期为:623日至630日,数据审核及数据反馈期间为:71日至711日,网址http://202.118.176.121:8080/lab/login.jsp

联系人:刘泽宇
  联系电话:15104597321

附件:

1.附件1 哈尔滨工程大学实验课程基础信息变动统计表.xlsx

2.附件2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2021学年度应开实验课程情况统计表.xls

3.附件3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2021年度实验项目明细表.xls
4.附件4 2020-2021学年度填表说明.doc
5.附件5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8-2019学年度实验项目明细表.xls
6.附件6 专业分类号对照表.xls
7.附件7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实验及上机部分).doc
8.附件8.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网络版)快速使用说明书.pdf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202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