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6   浏览次数:5739   打印

关于开展2020

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以下简称为学院):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18号),学校决定开展2020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报名学生范围

2020级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不含留学生)。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已修完入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第一学期要求的必修课程;

2.第一学期必修课程须首次考核合格;

3.未受处分或受处分已解除的学生;

4.非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含南安普顿海洋工程联合学院)的学生;

5.非休学期间的学生;

6.非创新实验班的学生;

7.非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非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包括以保送、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新疆西藏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等形式录取的学生)。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各专业接收限额见附件1

(二)59日前:各学院完成所属专业介绍宣讲、和转专业规定解读,应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三)510-11日:申请转专业学生向本人所属学院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学生只可申报一个专业,转出学院负责审查报名学生是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

(四)512日:转出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向本科生院报送“2020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版。

(五)513-14日:本科生院向各学院分发申请转入的学生名单;经转出学院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转入学院要求的相关材料提交至转入学院。

(六)515-27日:转入学院完成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查、考核录取和录取结果公示工作,拟录取名单须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天。

(七)528日:转入学院向本科生院报送“2020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拟录取名单”(附件4)。

(八)本科生院汇总、审核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全校公示3天、经学校审批后,学生获得转专业资格并于第三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九)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第二学期若有课程考核不合格等情况的,是否取消其转专业资格按照转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宜

(一)学校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结束后,船舶工程学院、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需于67日前完成2020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专业分流结果需上报本科生院备案。

(二)各学院务必及时将转专业通知传达到每名2020级本科生。

(三)本科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勇   魏文凯   82588577

 点:主楼523

 

附件:附件1: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各专业接收限额.xlsx

附件2:2020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3:2020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2020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拟录取名单.xls

附件5:各院系联系方式.xlsx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