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本学期由学校集中安排的本科生课程期末考试时间为
一、考试组织
1.请各学院组织安排好命题、监考、试卷评阅、成绩报送、试卷装订存档等工作,及时将考试安排通知到学生。
2.监考人员须为我校在职教工,在籍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允许参加监考工作。
3.试卷必须在学校胶印室进行印刷,不得交由其他印刷点、打字社印刷。
4.各门课程考试均须填写“考生签到表”,每个考场填写一份,由主考教师组织考生填写,并随试卷一起归档保存。
5.在课程考核(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半开半闭)中均须使用《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考试考场记录单》。由开课单位考前发放给主考教师,考试结束后由主考教师送回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统一存档备查。
6.期末考试(含重修)结束后,各学院须统计出理论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考试不及格学生名单(含重修学生),并通知学生本人,要求学生假期刻苦学习,按时返校参加补考。
7.为便于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督促学生刻苦学习,各学院应将本学院所有学生的课程考核成绩通过各种方式送达学生家长。
二、缓考与重修
1.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课程考试的,须严格履行缓考程序。学生办理缓考手续后,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本次考试。因个人原因失去的考核机会不予追补。
2.设立单独重修考场的课程,学生必须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单独设立重修考场的课程,学生应随低年级相应专业、班级一起考试,如在错误考场考试,后果自负。
三、考试纪律
1.学生参加考试应严格遵守《课程考试考场规则》。
2.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课程考试监考守则》。
四、补考工作
1.补考考试定于
(1)跨学院开设的理论必修课程(包括辅修课程)由本科生院统一进行考试安排,并于
(2)其余理论课程(包括面向本单位学生开设的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的补考工作,由开课单位自行组织安排。
2.补考范围包括本学期理论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中期末考试不及格、重修考试不及格、申请缓考(含重修缓考)的学生,补考名单由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库直接生成,学生无需办理报名手续。
3.学生应在寒假期间及时了解自己的成绩情况。需要补考的学生,应利用假期时间认真复习功课并提前返校,准时参加补考考试。
联系电话:82588633,联系人:赵涛。
附件: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20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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