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学校从上学期开始采用新教务系统实现本科教学任务录入、排课、选课等功能。按照相关要求和工作进度,各教学单位现在启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录入工作。有关说明及要求如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
1.教学任务核对及填报 完成时间:教学周第八至九周
2.基础教育课程平台排课 完成时间:教学周第十至十二周
3.基础教育课程平台排课校验 完成时间:教学周第十三周
4.专业教育课程平台排课(跨学院) 完成时间:教学周第十三周
5.专业教育课程平台排课(本学院) 完成时间:教学周第十四至十六周
6.选课数据准备 完成时间:教学周第十七周之前
7.本科生课程预选 完成时间:教学周第十七周
8.本科生课程正选 完成时间:教学周第十八周
注:以上时间安排为预期进度,具体时间安排以实际项目推进为准。
二、关于教学任务核对、填报及录入的说明
下一学期教学任务的生成由本科生院教务处统一完成,教务处于10月16日(第八周周一)生成并下发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电子版(附件1),同时下发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材使用计划电子版(附件2)。本次教材使用计划不用在系统中填写,只需返回纸件和电子版即可。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核对生成的教学任务是否与培养方案相符,数目是否一致,于10月23日(第九周周一)上交填写教学任务书(纸件为A3纸面的一式一份的和电子版)和教材使用计划(纸件为B4纸面的一式二份和电子版),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教务处将对下一学期的基础教育课程平台的课程进行统一编班排课,并于11月17日(第十二周周五)前全部完成。请基础教育课程平台课程的教学单位在11月24日(第十三周周五)前认真完成对基础教育课程平台课程编排的情况的校验,以满足授课教师的相关排课需求,如有意见请及时反馈并调整,之后不再针对基础教育课程平台的课程征求意见。
专业教育课程平台课程(跨学院)的教学单位请于11月24日(第十三周周五)前完成此类课程的编排工作,此类课程一定要优先其他专业教育课程平台课程进行编排。没有此类课程的教学单位,请不要在此阶段进行排课,以免影响其他教学单位排课编班工作。
全部教学单位请于11月27日(第十四周周一)至12月15日(第十六周周五)对专业教育课程平台课程(本学院)进行“合拆班”、“安排”、“导入排课系统”和“课表”(包括安排上课教室)等操作步骤,完成下学期全部课程的编排工作。操作步骤详情请见附件3中教学任务录入培训PPT。请各开课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录入编排工作,以免影响后续工作进度和正常教学秩序。
三、其它说明
1.进行教学任务中“安排”项内容的操作时,需根据每条开课的学时及课程要求,请仔细计算并填上周次、周学时及连排节数,此项工作非常重要,若填错将影响后续的排课工作。页面如下:
2.我校从2016年春季学期已启用新的教学时间安排,每节课由50分钟调整为45分钟,上课节次和时间见附件4哈尔滨工程大学上课时间表,哈尔滨工程大学上课时间表和校历也可在学校主页-办公系统-校历中查询。
3.为保证课程的合理安排,原则上部分≥48学时的课程,可按照3节连上的模式排课,<48学时的课程不能按照3节连上的模式排课。
4.主讲教师如果是新进或外聘老师,请将新进或外聘教师信息报人力资源处,由人力资源处编写教师工号或临时账号,账号创建后,本科生院将对应教师信息同步至教务系统中。
5.教学任务核对时,若发现缺课、多课及课程信息不准的情况,请在教学任务书添加和在备注中标明,用红色字体标注,同时在教材使用计划中添加或标注。由于培养方案是动态变化的,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仔细核实各版本、各年级、各专业对应学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
教学任务核对及编排工作是保障本科教学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请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为保证课堂授课质量,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好本单位授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及进度表等的相关教学内容认真填报落实教学任务。
四、联系方式
各教学单位在教学任务录入编排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解决,确保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及质量。
李 勇 82519132 主楼523室
胡宝瑞 82519992 主楼523室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
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材使用计划
附件3:教学任务录入培训PPT
附件4:哈尔滨工程大学上课时间表
关于启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填写和录入编排工作的通知.zip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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