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几点说明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1133   打印

2009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是实现我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突破的一大契机。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的要求准备材料,把好申报材料质量关,切实做好申报工作。

一、符合国家和省的教育政策,2005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省内和全国领先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重大的应用推广价值的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二、符合国家和省的教育政策,2005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已有成果基础上部分首创并有创新和发展,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的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三、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四、申报者在填报材料前务必认真阅读《2009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的说明(见省教育厅文件附件5),《推荐书》首页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09年3月10日,第20页基层单位盖章由教务处统一办理,第22页推荐、评审意见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需要提交申报材料的份数、装订方式、成果总结、佐证材料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上报。上报的所有推荐材料省教育厅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五、请各位项目负责人认真总结凝练课题成果,申报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个汉字。

六、教学成果鉴定书。鉴定组织应由同行专家5-7人组成,该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的专家和主要完成人不得担任鉴定组织的成员。鉴定组织中应多数为外校和其他部门(系统)的同行专家。

七、《推荐书》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以便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推荐书一致,但不要和《推荐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

八、除《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含指定附件)、教材成果提供的样书及主要佐证材料复印件外,省教育厅不再接受其它纸介质材料。如确有其他必要的反映成果水平的论文等材料,可在单位(个人)的网站上展示,并在《推荐书》的附件目录中提供相应网址和展示材料目录,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

九、纸介申报材料要与电子版材料完全一致,电子材料应采用word格式,如涉及扫描件、照片等请以jpg格式存储。对视频材料应进行流媒体化处理,须采用微软wmv格式。电子材料须存放在以成果名命名的目录中。

十、获得2007年和2009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具备申报第六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资格。拟申报第六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请关注教育部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网(www.jxcg.edu.cn),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1日4月15日,网上公示时间为4月20日7月20日,会议答辩评审时间为7月20日7月25日

十一、全部材料请于3月10日上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请各院(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聘请专家逐字逐句审核,务求严格规范,内容完整,表达流畅,创新点清晰。

十二、相关文件和表格可以在教务处主页或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励网站(http://gjc.hlje.net)中查询和下载。联系电话:82519853。

附件:1.《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黑教高[2009]25号)

2.哈尔滨工程大学拟推荐申报2009年省级教学成果奖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