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329   打印

各有关单位:

2016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的重修报名工作将于近日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课程

报名对象:在校2013、2014、2015级本科生,其单数学期开设的课程(含辅修、双学位课程)中,凡考试成绩未通过且无违纪作弊记录者均可报名参加重修;2014、2015级学分制试点学院的本科生,其课程考核成绩已合格者也可以报名参加重修(注:2014、2015级学分制试点学院学生重修按修读课程学分缴纳学费,重修课程考核成绩如实记载)。

各年级对应的重修课程范围如下:

2013级第一、第三、第五学期的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

2014级第一、第三学期的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

2015级第一学期的必修课程。

(注:2013、2014级包含辅修、双学位课程)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重修报名遵循自愿原则,学生可在9月10日至9月18日登陆本科生院主页(http://jw.hrbeu.edu.cn),点击“考试报名”,自行选择报名批次和考试课程实施网上报名。报名后,可点击“学生报名查询”来查询确认是否已成功报名。

学生应及时进行重修报名,报名时要认真审查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注:所有课程包括实践性环节均需报名,未经报名擅自参加重修考试者,其考试成绩无效)。

学生如在报名过程中发现本人确有重修资格但无法通过网络实施报名,请携带相关证件(校园卡或学生证)到本科生院教务办公室(1#主楼522室)咨询解决。

三、考试时间及形式

重修考试原则上与本学期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同时进行,并采用相同的考核方式。学生如因课程设置及人才培养方案变动而无法重修时,开课院系应拟定具体的考试安排,报本科生院审批备案。对于需单独安排重修考试的课程,学校将统一公布重修考试的时间安排

已报名的学生应及时向所在院系了解重修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等安排,以免延误考试。

特此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