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秋季学期双学位、辅修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607   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给学有余力的学生更多的学习机会。根据《关于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管理办法》,学校继续实行双学位、辅修制度,现组织学生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 双学位、辅修专业范围

1、双学位是指学生在主修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学科门类专业的课程,若同时达到主修学位和辅修学位规定的要求,将获得主修、辅修两个学士学位。(在其学位证书上写明获得的两个学位,并在辅修学位后注明“辅”字样)。辅修学位专业有: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和法学专业;

2、辅修第二专业是指学生在主修本专业的同时跨专业辅修另一专业的课程,若完成计划规定的辅修课程要求,将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辅修第二专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和法学专业。

二、报名对象

1、首次报名双学位为2005级本科生,辅修为2004级本科生;

2、继续修读双学位专业和辅修专业的学生。

三、首次报名条件

1、我校本科生,凡第一年必修课程(不含体育课)首次考试没有不及格者都可以报名;

2、申请攻读双学位的学生主修专业与辅修学位专业应为不同学科门类,且应授予不同学位;

3、学生在校期间,每人只限修读一个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
四、学习要求

1、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要严格执行双学位、辅修的教学计划。学生应首先保证完成其主修专业课程的学习。

2、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如在主修专业学习中达到留(降)级或退学条件,将取消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资格;

3、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考核未通过的学生,可在下学期开学初参加补考,若补考仍未通过,可随下一届学生重新选课学习。

五、首次报名办法

1、首次报名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分别填写《双学位报名表》或《辅修报名表》,由班长汇总后报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

2、各院(系)教务办公室将汇总后的名单和电子版于9月1日下午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六、收费办法

1、费用标准:辅修学费每16学时35元;双学位学费每学分50元;

2、辅修、双学位学习费用由财务处统一收取。请首次报名或继续修读的学生于910日前将费用存入学校发放的牡丹灵通卡或存折中,由学校统一划款。划款不成功的学生,需在912-13日到主楼3楼财务处现金缴纳学费;

3、逾期未交纳费用的学生将自动取消攻读辅修、双学位的资格。

七、查询课表

学生可到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或教务处网站上(http://202.118.176.20)查询双学位、辅修课表。报名时注意,不要与主修专业课程发生冲突,若有冲突可通过网络选课功能在91日前退改选主修专业的选修课程。

特此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双学位 辅修 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2006829 印发

共印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