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2〕6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本科生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本次申报教材只限于本科课程教材,可以是新编教材,也可以是已有教材的修订版。学校将重点资助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体现“三海一核”特色的教材建设和出版。
2. 申报立项的教材须符合学校本科教学需要,编写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均应是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报者(主编)应为我校教师,具备讲师以上职称,5年以上高校教龄,主讲申请教材所对应课程两轮次及以上。鼓励既有教学经验,又有科研成果的高水平教师进行申报。原则上,同一申报者(主编)一般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获校级教材立项但尚未完成者,待立项教材出版后,再参与立项申报。
2.各院系要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1),同时提交编写大纲和不少于1万字教材样稿(附件2),修订教材还需另附原教材一本。
4.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的校级重点资助教材和一般资助教材名单,并予以公示。
5.各院系教务办公室负责将《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本科生教材立项申请书》(一式五份)、《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本科生教材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所编写教材对应课程教学大纲(一式五份)等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学评估办公室(主楼505房间),同时报送立项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
三、经费资助
学校给予校级重点资助新编教材每项2.0万元、修订教材每项1.5万元的经费支持,给予校级一般资助新编教材每项1.5万元、修订教材每项1.0万元的经费支持,批准立项后支付0.5万元编写启动金,待按期出版后,支付剩余经费。
四、时间节点
1.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3日,过期不予受理。
2.经批准立项的教材须在2016年11月10日以前完成书稿,在 2017年4月10日前出版。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本科生教材立项申请书
2.教材编写大纲、样稿的要求
3.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本科生教材立项申请汇总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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