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5〕52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贺惠民等23名本科生毕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1-14   浏览次数:1472   打印

哈尔滨工程大学
关于贺惠民等23名本科生毕业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09版)》(校教字〔2010〕43号)的规定,2011级贺惠民等23名本科生现已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环节),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附件:贺惠民等23名本科毕业生名单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5年7月13日

 

附�件:�校教字(2015)5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