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 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全面调动院系和学生的积极性,教务处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管理办法》(校字〔2005〕19号)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4年5月7日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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