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期末考试及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2   浏览次数:574   打印

各有关学院:

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学院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19号),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集中进行的本科生课程期末考试时间为2026711日~17日,见附件1

二、考试组织要求

(一)各学院应召开课程考核工作会议和考风考纪建设会议,重申与考核有关的各项规定,对考试管理及命题、试卷安全、阅卷、成绩评定、监考等工作进行培训和要求;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诚信应考宣传教育,杜绝考试违规行为的发生;及时将考试安排通知到有关教师和学生,以保证课程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学生须在校园网环境下通过电脑或手机登陆教务管理应用平台,电脑端网址http://jwgl.hrbeu.edu.cn/,手机在“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务系统”查看“我的考试安排”,查询个人具体考试安排。学生登陆的用户名、密码与校园统一身份认证用户名、密码一致。

(三)监考教师须为我校在职教工,在籍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允许参加监考工作。对于有非本学院教师担任主考的课程,开课学院应提前联系相关学院,布置监考任务,各位教师应服从开课学院的统一安排。

(四)试卷必须在学校胶印室统一进行印刷,不得交由其他印刷点、打字社印刷。

(五)各门课程考试均须填写“考生签到表”(已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考试的课程,应由开课学院统一打印考场名单),每个考场填写一份,由主考教师组织考生填写,并随试卷一起归档保存。

(六)在课程考核(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半开半闭)中均须使用《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考试考场记录单》(附件2)。由开课学院考前发放给主考教师,考试结束后由主考教师送回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统一存档备查。

(七)期末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须统计出理论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考试不及格学生名单,通知到相关学院学工部门及学生本人,要求学生充分利用假期时间认真复习功课,按时返校参加补考。

(八)所有课程均应尽快完成课程考核的成绩评定,并在考核结束后7日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课程考核成绩(成绩录入系统将于2026724日关闭),及时打印成绩报告单并做好试卷存档工作。

(九)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课程考试的,须严格履行缓考程序。学生办理缓考手续后,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本次考试。

三、考场纪律要求

(一)各学院领导在考核期间要认真巡视考场,同时学校将继续安排巡考人员进行考场巡视,监督监考教师是否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协助监考教师维护考场纪律。

(二)各学院要重点强调禁止学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及智能穿戴设备进入考场;闭卷考试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草稿纸,开卷考试只准携带考试指定的书籍、资料。

(三)学生参加考试应严格遵守《哈尔滨工程大学课程考试考场规则》(附件3),须携带照片清晰的学生证或校园卡参加考试,以便监考人员查验。

(四)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哈尔滨工程大学课程考试监考守则》(附件4),严禁在考场内进行一切与监考无关的事项,严禁迟到或未到,不准擅自离开考场。在试卷发放前须向学生强调《哈尔滨工程大学考试考场纪律注意事项》(附件5)。

(五)监考人员在巡视考场时,须重点关注和检查学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

四、补考安排

(一)补考考试拟定于2026824日~30日进行。

(二)补考范围包括本学期理论必修课程(包括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期末考试不及格、重修考试不及格、申请缓考的学生,补考名单由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库直接生成,学生无需办理报名手续。

(三)面向多个学院开设的理论必修课程(包括辅修课程)由本科生院统一进行考试安排;面向本学院开设的理论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的补考工作,待本科生院公布具体考试安排后,由开课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19~20周).xlsx

2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考试考场记录单.doc

3哈尔滨工程大学课程考试考场规则.doc

4哈尔滨工程大学课程考试监考守则.doc

5哈尔滨工程大学考试考场纪律注意事项.doc

 

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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