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1   浏览次数:10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18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范围

(一)涉及学生范围

2025级本科生外的所有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涉及课程范围

上述学生本学期前在校期间所有已修读必修、选修课程(包含专业选修、通识选修课程,不含辅修课程)。

(三)学业预警条件

学生累计取得的学分少于15×XX为学生所在年级已修读学期数),给予学业预警1次。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学分统计及公布

各学院须认真统计学生累计取得的学分情况,统计达到学业预警条件(即累计取得学分少于15×XX为学生所在年级已修读学期数)的学生名单,通过教务系统向学生公布。具体操作流程见《教学秘书-学业预警操作手册》(附件1

(二)核对预警信息

各学院须通知学生通过教务系统确认已获得学分、预警次数等信息。操作流程见《学生-移动端和PC端学业预警操作手册》(附件2)。

对于相关信息存疑的学生,各学院须认真核对该学生取得学分情况,如确有问题应及时反馈本科生院。

(三)报送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各学院完成学业预警信息复核后,须填写“学业预警学生名单统计表”(教务系统学业预警模块“学院学业预警学生名单统计表上传”处下载模板),于101717时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及扫描件(由本单位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领导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上传教务系统。

(四)工作时间要求

预警工作时间:202510118-2025101717时。

学生核对时间:202510138-2025101620时。

四、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应加强相关学生学习情况的跟踪、帮扶,督促学生按时参加课程重修和考试。

(二)本科生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旭  魏文凯  

联系电话:82588577

联系邮箱:jwc_xjks@hrbeu.edu.cn

 

附件:

附件1:《教学秘书-学业预警操作手册》.pdf

附件2:《学生-移动端和PC端学业预警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