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2018〕15号
各有关参会人员:
根据《关于举办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展暨选拔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本科生院〔2018〕7号)的要求,学校定于4月21日举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展暨选拔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以下简称“成果展”)。现将会议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术报告会
1. 会议时间
学术报告会于4月21日08:30举行。
2. 会议地点
学术报告会分为船舶组、机1组、机2组、电1组、电2组、电3组、基1组、基2组和文管组等9组(具体安排见附件1):
船舶组在长江厅举行;
机1组在黄河厅举行;
机2组在南海厅举行;
电1组在西海厅举行;
电2组在北海厅举行;
电3组在黄海厅举行;
基1组在渤海厅举行;
基2组在东海厅举行;
文管组在学术厅举行。
3. 汇报要求
参加学术报告会的项目组成员需结合学术论文内容以PPT的形式进行汇报。项目汇报5分钟,项目答辩5分钟。汇报时应重点介绍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及创新点。
请参加学术报告会的项目组于08:00-08:20到相应的会议地点上交PPT。
二、创新训练项目展
1. 时间及地点
创新训练项目展于4月21日14点在启航活动中心阳光大厅举行。
2. 布展
学校提供创新训练项目展所需的桌椅及电源,创新训练项目组成员需准备创新训练作品实物、展示展板、插排及胶带等参展所需用品,于4月21日12:00到现场进行布展,13:30布展结束。
3. 参展及评审
参展项目组需提供创新训练项目作品实物、其它可展示的照片、视频等成果以及填写完毕且经过学院审核盖章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2,一式一份)。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展项目进行现场评审,项目组成员向评审专家及其他参观人员进行项目演示及讲解。
4. 撤展
创新训练项目展于4月21日17:00结束。请各参展人员于创新训练项目展结束30分钟之内将自带的所有物品撤出展区,逾期未撤出展区的物品视为自弃物品。
5. 材料上交
创新训练项目展期间,学校指派专人收取《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电子版于成果展后(一周内)上交项目所属院系,由院系统一上交本科生院。
三、创业训练项目路演交流会
1. 时间及地点
创业训练项目交流会于4月21日14:00在启航活动中心阳光大厅举行。
2. 布展
学校提供交流会所需的桌椅及电源,创业训练项目组成员需准备创业训练作品实物、展示展板、插排及胶带等参会所需用品,于4月21日12:00到现场进行布展,13:30布展结束。
3. 参展及评审
创业训练项目组需提供填写完毕且经过学院审核盖章的《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3)、模拟企业运行日志(或参加企业实践的实践报告)以及商业计划书等项目结题支撑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展项目进行现场评审,项目组成员向评审专家及其他参观人员进行项目演示及讲解。
4. 撤场
创业训练项目交流会于4月21日17点结束。请各参展人员于交流会结束30分钟之内将自带的所有物品撤出展区,逾期未撤出展区的物品视为自弃物品。
5. 材料上交
创业训练项目交流会期间,学校指派专人收取《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电子版于成果展后(一周内)上交项目所属院系,由院系统一上交本科生院。
四、其它
1. 本次成果展将评选出优秀学术论文10篇、优秀创新训练项目10项、优秀创业训练项目3项。并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2. 经学校推荐且通过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评审进入年会的项目,学校将按学术科技创新竞赛Ⅱ类赛事一等奖予以认定;在年会中获奖的项目,学校将按学术科技创新竞赛Ⅰ类赛事一等奖予以认定。
3. 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工作将与成果展同步进行。学校将聘请专家对所有项目逐个进行评审,评审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被评为优秀及合格的项目即被认定为通过结题验收,予以结题。
4. 联系人:刘光宇,电话:82568530。
附件:
1. 学术报告会汇报安排
2.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
3. 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
本科生院
校团委
2018年4月13日
2018.4.13-本科生院〔2018〕15号-关于举办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展暨选拔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第二轮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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