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赴以色列理工大学校际交流学生预备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588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出国校际交流管理规定(试行)》(校教字〔2011〕31号),学校拟在我校相关专业中选派成绩突出的本科生赴以色列理工大学进行暑期学习,现将选拔预备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报名截止日期:2013613

学习时间:201381-30日。

费用情况:费用为3500美元,含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活动(交通、工厂参观、实验室活动等)费用,不含餐费和机票费用。学生可获得全额奖学金,含学费、学习期间的住宿费,餐费(每周五天)以及每月250美金的生活费。不含:护照办理费用、签证办理费用、个人购物消费、境外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及往返机票(约14000元人民币,具体价格由付款当天决定)。

项目模式:利用暑假短期进修通识课程并体验当地文化和校园风貌;另将安排文化讲座、文化实习、参观等活动。

二、选拔条件

1.全体在校本科生;

2.在航天航空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中选拔;

3.在校期间累计所学课程综合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不及格成绩;

4.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分;

5.满足国外合作院校的入学要求;

6.有一定的经济条件;

7.具备一定的英语交流和学习的能力。

三、推荐及选拔办法

由学生本人报名,院系按照选拔的基本条件进行初选,于6月13日下班前将推荐人选的《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项目选拔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报送教务处对外交流与教学服务中心(主楼518室)。学校“校际交流学生选拔小组”视报名情况组织面试,并最终确定校际交流预备人选及排序。

四、其它事项

校际交流学生预备人选确定后,由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安排学生出国留学事宜。同时,学生所在院系须安排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课程及学分替换申请表》(附件2),经专业负责人确认签字、学院同意后上报教务处。

校际交流学生在以色列的学习结束后,返校继续后续学业。校际交流学生在交流期间所获学分,可以替换我校专业选修课程或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其他课程学分在毕业前应达到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

五、咨询方式

教务处对外交流与教学服务中心:82568533,赵涛。

特此通知。

附件 1、《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项目选拔申请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课程及学分替换申请表》

3、以色列理工大学简介及暑期课程设置情况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