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教师出国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1067   打印

关于做好2007年教师出国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的贯彻和执行学校及本科教育教学“九大体系”“十大工程”中有关教师培训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拓展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际教育资源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2007年教师出国培训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今年我校将在2006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选派优秀教师出国培训,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国培训工作宗旨

各教学单位要围绕把我校建设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目标,促进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标准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积极选派学科带头人和基础学科教师、学科骨干教师赴外进行课程培训和学术交流。同时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培训工作的实效性,保证出国培训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力求通过培训,达到拓宽眼界、更新理念、增强能力、提高水平的目的。

二、出国培训人员选拔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整体素质、优良的职业道德以及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创新精神较强,能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侧重选拔基础学科优秀教师;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的优秀人员可放宽到50岁以下;

4.参加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满四年(含四年),拟承担或已经承担本科课程双语教学的相关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5.申请出国培训的教师应借助所在单位或个人与国外高校已建立的良好关系,充分挖掘国外资源;

6.参加出国培训的教师应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能力,能理解英语国家教师的教学内容,能进行常规的学术讨论和交流;

选拔采取个人申请、基层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外事处口语测试的办法,必要时需参加并通过学校与国外合作方组织的相关测试。

三、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07年1月18日前将《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出国培训申请表》的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科。联系人:张红岩。联系电话:82519243,同时将“申请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zhanghy@hrbe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出国培训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