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1年工作要点〉的函》(教高司函[2011]3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国家级精品课程的校内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和内容:
自查范围:国家级精品课程(见附件1)。
自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包括团队成员及结构变化,团队负责人的梯队建设,团队成员主讲本课程的情况,团队的教学活动等。
2.精品课程教学改革的进展,包括教学内容改革及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效果,教改项目的立项与研究情况,教学研究活动与成果、获奖情况,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的情况等。
3.课程教学网站建设,教学资料网上更新情况、教学视频上网情况、学生点击率、网上互动和建设效果等。国家精品课程要按规定将课程内容全部上网,取消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向全国免费开放。
4.实验教学的基本情况与改革进展,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的情况与成绩。
二、自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校内自查工作分为课程负责人自查、院(系)审核、专家检查,限期整改四个阶段。
1.自评自查。各精品课程负责人要按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和申报时的建设规划进行自查,并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精品课程自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2.院(系)审核。院系要在课程负责人自评自查的基础上,在《自查表》中认真填写审核意见。
3.专家检查。学校将安排有关专家检查课程网站,查阅有关课程的教案、教学大纲、教材、考试试卷以及团队教学及教研活动记录、教研成果及获奖、立项证书等有关教学材料。
4.限期整改。学校将通报专家检查结论,负责人应对照专家意见限期整改。
三、说明
1.学校在完成国家级精品课程校内自查工作后,将启动省级精品课程的校内自查工作,请有关院系和精品课程负责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相关文件和表格请到教务处主页中查询、下载。
3.请各院系教务办于5月5日前将《哈尔滨工程大学精品课程自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上报教务处专业运行办公室。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级精品课程一览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精品课程自查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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