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增补本科重点专业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1070   打印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增补本科重点专业评选工作的通知》(黑教高[2007]9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院(系)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增补本科重点专业评选工作的通知》(黑教高[2007]92号)已在教务处主页公布,请各院(系)教务办公室在教务处主页最新信息中查询并下载本通知及有关附件,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2.申报名额:各院(系)申报名额为1-2个。

3.请各院(系)教务办公室于2007528830前统一将《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评选自评报告》(一式一份)和重点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含分年度实施计划)20062010年(一式一份)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式一份)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4.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学校上报省级重点专业名单。

附件: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增补本科重点专业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