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本科生结业换证考试中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983   打印

教务处〔20135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办法(修订稿)》和《关于2013年本科生结业换证考试报名的通知》(教务处〔2013〕49号)文件精神,现对结业换证环节中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提出如下要求:

一、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1.对于被取消毕业设计资格及答辩资格的学生,院(系)应于2013年8月7日后(含)组织答辩工作;

2.对于通过答辩后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院(系)应于2013年7月24日后(含)组织答辩工作。

二、答辩前需上报的材料

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自行组织答辩工作,并于答辩前3天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1.院(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分组成员名单;

2.答辩时间、地点的安排。

三、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对本次答辩工作涉及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按《关于201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归档要求的通知》(校党政办字〔2011〕8号)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