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2〕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办法(修订稿)》和《关于2012年本科生结业换证考试报名的通知》(教务处〔2012〕37号)文件精神,现对结业换证环节中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提出如下要求:
一、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1.对于未获得答辩资格的学生,院(系)应于2012年8月4日后(含)组织答辩工作;
2.对于通过答辩后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院(系)应于2012年7月21日后(含)组织答辩工作。
二、答辩前需上报的材料
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自行组织答辩工作,并于答辩前3天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1.院(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分组成员名单;
2.答辩时间、地点的安排。
三、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对本次答辩工作涉及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按《关于201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归档要求的通知》(校党政办字〔2011〕8号)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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