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近期我省一些高校连续发生安全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939   打印

各有关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实习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近期我省一些高校连续发生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黑教安〔2013〕75号)转发给你们。

根据教育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1.各院系主管教学工作领导、教务办公室以及实习带队教师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明确责任和任务,统一思想,认真落实文件精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院系应根据文件要求立即开展一次以落实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的大检查,对校外实习的学生人数、住址、实习单位、租房居住等情况排查清楚,登记造册,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3.各院系要认真清查实习中各种管理漏洞以及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

4.各院系在组织实习前应根据学校《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本科生实习的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根据实习情况,组织学生签订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有条件的院系可由学生个人或学院出资为学生购买人身保险,彻底消除学生实习中的事故隐患。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