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文件 |
教务处〔2009〕58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工作安排,教育部将于2009年10月中下旬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为了积极做好此项工作,展示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取得的成绩,学校希望每个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都要撰写源自于本项目研究的学术报告,学术报告的具体内容及格式要求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的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于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的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
主题词:转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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