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春季学期教学管理人员联系本科生课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964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我校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已进入实施阶段,为深入开展新版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建设,切实保证基础课程教学质量得到稳步提升,促进校院两级教学管理部门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教学能力,学校决定通过开展机关、教学管理部门和院系教学工作人员联系具体课程的方式推动课程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一、联系课程范围

1、理工类、经管类、人文类、外语类基础教育课程平台中的必修课程,包括基础实践环节,但暂不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

2、理工大类的专业基础课程。

二、课程联系人范围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教务处主管以上人员,院系教学院长(主任)及教务办主任。(名单见附件1)

相关人员按照以上顺序选择,每人自愿选择1-2门,但要求开设全校(理工类)平台课程的院系教学院长(主任)所选课程必须包括该门课程。

三、联系课程实施内容

课程联系人对相关课程的教学设计和教学基本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具体包括:

1、介入课程教学设计过程

课程联系人应指导任课教师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出发,合理地确定课程教学目标,依据学生特点确立教学起点。指导任课教师编写教学文件并检查其完成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等),审核教学大纲内容,确保课程教学大纲与培养方案相配套,审核选用教材,检查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方式与方法、课程考核方式、作业布置情况、习题课与讨论课安排等设计是否合理。

2、联系课程备课环节

课程联系人应检查教师教案编写质量并提出修改意见;关注课程多媒体教学与双语教学,保证教学效果。指导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专业背景、先导课程及学习程度,选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做好与相关课程的联系和衔接工作;提醒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小组的集体备课,保持教学进度与教学日历基本一致。

3、关注教师授课环节

对本学期开设课程跟踪听讲,对本学期未开设课程,要求参与开课院系组织的教师试讲,重点关注新教师和第一次承担本课程教学的教师。

4、跟踪上机、实验与习题课,关注人文经管类课程的讨论课

5、检查教师及助教批改作业情况

6、监督课程考核环节

7、参与课程建设的其他方面

指导课程的教学研究工作;不定期参与任课教师的教学研讨;监督、参与师资队伍建设,包括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等;听取教师意见,向学校有关部门反馈教学条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课程联系人在指导过程中,可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价指标体系查找课程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设意见。

四、对课程联系人的要求

1、3月26日之前确定所选课程并报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备案。

2、与课程负责人单独面谈,与全体或部分任课教师座谈,要求必须包括新教师和第一次承担本课程教学的教师。

3、检查课程教学文件,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抽查任课教师教案、多媒体课件。

4、进行听课、听试讲,填写记录单。

5、抽查试卷,填写记录。

6、组织与学生座谈。

7、撰写联系课程小结,7月10日前报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

五、联系课程工作的总结与推进

学校将在下学期进行新版培养方案课程课堂教学评比(竞赛),奖励表现优异的任课教师,对表现优秀的课程联系人进行表彰。在本学期第一轮联系课程工作结束后,下学期将启动第二轮。

联系电话:82588883

联系人:代晓宇 欧阳卫平

教务处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1、课程联系人名单

2、国家精品课程评价指标

3、新版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模板

4、新版培养方案教学进度表模板

5、新版培养方案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6、联系课程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