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精品课程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911   打印

各有关单位:

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2008年度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精品课程申报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程年度检查工作

各院(系、部、中心)应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精品课程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哈尔滨工程大学精品课程网上信息发布基本组成规范》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已有精品课程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课程支撑网站的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录像录制、教学改革及科研、教材编著、经费使用等情况,督促开展课程建设,并根据检查结果形成本单位精品课程自查报告及拟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名单。

二、申报准备工作

各院(系、部、中心)应根据已确定的拟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名单,积极做好2008年度精品课程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1、因2008年省级精品课程评选的相关要求尚未确定,请各院(系、部、中心)按照《2007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2007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估自评依据》以及《2007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估指标》的要求,借鉴、吸取校内外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的成功经验,整合本单位的优势教学资源、加强教学资料积累,凝炼和总结课程自身特色,组织填写课程负责人情况、主讲教师情况、教学队伍情况、课程描述、自我评价、课程建设规划等文字材料。

2、加大对课程网络资源的建设力度,课程网站除需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考试试卷(至少近二年)、标准答案、试卷分析及近三年学生对课程的评价材料,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等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供学生自主学习所需要的相关网站、学习资料、学习工具以及学生在线学习、网络互动等能充分体现网络技术在教学中应用的相关内容。同时要求课程网站外观精美、文字排版清晰工整、无空连接和死连接。

3、各院(系、部、中心)应组织专家对拟推荐课程的课程录像进行严格复查,对于质量不高、效果不好或尚未录制的主讲教师录像,应及时与现代教育管理科联系,共同协商确定录制时间和地点,由现代教育管理科协助完成课程录像拍摄工作。

三、工作结点

请各院(系、部、中心)将自查报告、拟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名单及其文字材料于331前报送现代教育管理科,并在331前完成相关课程网站资料的更新、上传以及制作工作(独立制作的网站可适当延后至414前完成);相关课程的主讲教师录像应于428前全部录制完成。

附件: 12007年度黑龙江省精品课程申报表

22007年度黑龙江省精品课程评估自评依据

32007年度黑龙江省精品课程(本科)评审指标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