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黑龙江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和自评依据部分调整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7-4-27 10:20:21
各高等学校:
经研究,现对2007年黑龙江省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和自评依据做出部分调整,请按调整后的评审指标和自评依据申报课程材料。
调整内容如下:
一、教学队伍
所有含“近三年”内容改为“近五年”。
二、教学方法与手段
总分由24分改为20分,其中“4-2教学方法”与“4-3教学手段”分数之和由16分改为12分。
特此通知
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详细情况可见黑龙江省本科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210.46.103.98/hljee/news_info.asp?news_id=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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