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黑龙江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和自评依据部分调整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919   打印

关于2007年度黑龙江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和自评依据部分调整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7-4-27 10:20:21

各高等学校:

经研究,现对2007年黑龙江省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和自评依据做出部分调整,请按调整后的评审指标和自评依据申报课程材料。

调整内容如下:

一、教学队伍

所有含“近三年”内容改为“近五年”。

二、教学方法与手段

总分由24分改为20分,其中“4-2教学方法”与“4-3教学手段”分数之和由16分改为12分。

特此通知

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详细情况可见黑龙江省本科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210.46.103.98/hljee/news_info.asp?news_id=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