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1608   打印

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掌握教育技术的理念、知识和教学中常用设备的操作技能,提高我校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进一步促进广大教师深入进行教学思想、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整体改革提高,切实提高教学水平,特制订《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教育技术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我校教师教育技术水平和能力,进一步促进广大教师深入开展教学思想、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切实提高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的组织管理

第二条 教育技术培训以教师在职短期培训为主,网络培训为辅。以院系为单位组织教师报名参加,人员范围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授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特别是承担精品课程、主持网络课程开发、参与多媒体课件建设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的课程安排、师资选拔、课程质量检查、保障工作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建设。每学年组织培训1-2次。

第三章 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的内容

第四条 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的内容为贴近教师实际工作需要,切实提高教学效果的教育技术基本理论、课件制作经验与技巧、优秀课件赏析、演示文稿(PowerPoint)使用、网页设计与制作、图像处理、多媒体包装软件使用、二维动画制作、三维动画制作、音频处理、视频处理、网络教学平台使用、我校录播设备使用等内容。

第五条 在实际培训中,根据教师需要,培训前确定并公布每期培训课程内容、时间。每期培训4-6门课程。时间控制在2个月左右。

第四章 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的质量管理

第六条 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人员培训后需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培训心得。培训管理部门结合培训出勤率和作业水平确定培训人员培训成绩,培训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相应培训证书。

第七条 软件课程培训的师资从各院系授课经验丰富授课效果良好的优秀教师中选派。讲座、专题类培训从教督委委员、教指委委员、校内外相关专家学者以及优秀课件作者中邀请。

第八条 各院系应把教育技术培训作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经常性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并在教学过程中积极应用,努力营造提高教学能力、重视教学效果的良好氛围。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