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811   打印

教务处〔201260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良好发展,使计划的实施取得实效,真正让学生在创新创业训练中得到锻炼、增长才干,现拟对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根据每个“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的进度安排,着重从项目进展和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下阶段的研究计划等三个方面进行检查。

二、检查程序

1.学校于9月17日、18日举行中期检查答辩会(具体安排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携带相应的支撑材料(如项目制作的实物,语言程序等,若不方便可用实物照片说明),进行PPT演示说明。评审专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答辩情况,给出评审结果。

2.答辩要求:各项目负责人陈述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项目负责人重点介绍到目前为止项目的开展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详细列出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财务报销情况,杜绝虚报、夸大经费花销或预算情况,特别需对后续所需经费做出详细说明。

3.“创新训练项目”各项目组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3),由各院系汇总后(包括电子版),于9月13日中午11点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创业训练项目”各项目组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4),由各院系汇总后(包括电子版),于9月13日中午11点前报校团委。

4.请各项目组负责人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创新训练项目组于9月14日到主楼524房间上交并调试答辩PPT,创业训练项目组于9月17日8点到启航活动中心长江厅上交并调试答辩PPT。

三、评审结果

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及完成的情况,将中期检查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层次。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下阶段经费拨款和结题评审的重要依据。

附件:1.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计表

2.现场答辩安排

3.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4.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校团委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