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676   打印

教务处〔201134

各有关单位:

我校2010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执行周期为0.5年的项目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请各立项单位组织对这些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同时,组织对2010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执行周期为1年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为2010年度申请立项并获批,执行周期为0.5年的项目;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项目为2010年度申请立项并获批,执行周期为1年的项目。具体信息可登陆“http://kyxljh.hrbeu.edu.cn/ResearchPlanWeb/showPCAllProject.jsp?pc=10-1”或由教务处主页点击科研训练计划进入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网进行查询。

二、时间安排

本次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定于2011531—63日进行,具体时间由院(系)自行安排。

三、检查方式

本次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以各院(系)为主进行,校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办公室进行抽查。院(系)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在学校要求时间段内自行安排时间,并于201153011点前将具体安排(答辩组成员、答辩时间及地点)报送校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办公室备案,校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办公室将以此为依据进行抽查。本次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的具体方式由各院(系)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确定,建议以学生答辩、现场实物展示或演示为主,重点考查学生所做的具体工作及立项时设定的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四、注意事项

1.各院(系)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须严格遵守《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10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组织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

2.因故不能参加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的立项,项目负责人须做出书面解释,经院(系)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研究确定该项目是否延期结题验收或检查;

3.对于未通过本次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的项目,院(系)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须认真研究,对项目如何进行改进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后续工作

1.对每个项目是否验收(检查)合格要有明确结论。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要提交结题验收总结报告(要求用A4纸打印)和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1),其中结题总结报告要详细描述项目在完成过程中的重点步骤及方案;中期检查项目要求提交检查结论,以上材料纸制版及电子版由各学院留存,校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办公室进行检查;

2.各院(系)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应根据检查结果,登陆“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网”,对本次检查涉及的项目状态进行更改,此项工作须于69日前完成;

3.各院(系)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须填写《XXXX年度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201169日前上交校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工作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

2.《XXXX年度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检查情况统计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