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1〕34号
各有关单位:
我校2010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执行周期为0.5年的项目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请各立项单位组织对这些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同时,组织对2010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执行周期为1年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为2010年度申请立项并获批,执行周期为0.5年的项目;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项目为2010年度申请立项并获批,执行周期为1年的项目。具体信息可登陆“http://kyxljh.hrbeu.edu.cn/ResearchPlanWeb/showPCAllProject.jsp?pc=10-1”或由教务处主页点击“科研训练计划”进入“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网”进行查询。
二、时间安排
本次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定于2011年5月31日—6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由院(系)自行安排。
三、检查方式
本次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以各院(系)为主进行,校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办公室进行抽查。院(系)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在学校要求时间段内自行安排时间,并于2011年5月30日11点前将具体安排(答辩组成员、答辩时间及地点)报送校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办公室备案,校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办公室将以此为依据进行抽查。本次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的具体方式由各院(系)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确定,建议以学生答辩、现场实物展示或演示为主,重点考查学生所做的具体工作及立项时设定的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四、注意事项
1.各院(系)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须严格遵守《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10〕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组织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
2.因故不能参加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的立项,项目负责人须做出书面解释,经院(系)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研究确定该项目是否延期结题验收或检查;
3.对于未通过本次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的项目,院(系)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须认真研究,对项目如何进行改进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后续工作
1.对每个项目是否验收(检查)合格要有明确结论。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要提交结题验收总结报告(要求用A4纸打印)和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1),其中结题总结报告要详细描述项目在完成过程中的重点步骤及方案;中期检查项目要求提交检查结论,以上材料纸制版及电子版由各学院留存,校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办公室进行检查;
2.各院(系)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应根据检查结果,登陆“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网”,对本次检查涉及的项目状态进行更改,此项工作须于6月9日前完成;
3.各院(系)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须填写《XXXX年度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2011年6月9日前上交校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工作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
2.《XXXX年度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检查情况统计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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