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0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787   打印

教务处〔20105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文件通知要求,现启动2010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原则上以本科一到三年级学生为主,鼓励低年级学生立项;

2.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已经参加该计划的学生在项目未结题前,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申报工作;

3.项目申报应以团队(不超过3人)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报;

4.项目完成时间应为1年或2年,但在项目组成员毕业之前必须结题;

5.项目指导教师要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且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的我校教师担任,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二、项目申报程序

1.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经指导老师审阅、签字后(一式三份),于8月27日连同申请书的电子版交至院(系)教务办公室;

2.8月30日—9月1日,院(系)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请院(系)在项目评审时在质量、实施可行性等方面严格把关。院(系)要对初审结果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优秀项目,同时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院(系)意见。跨院(系)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评审和申报;

3.9月3日,各院(系)将推选的优秀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2)以及相关的支撑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以上材料均须院系签字盖章,同时须提交电子版至liuguangyu@hrbe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4.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统一评审及现场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立项结果并上报教育部。

三、其它事项

1.入选项目所在院(系)要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保证项目组开展项目的研究;

2.《哈尔滨工程大学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校教字〔201019号),下载地址如下:

http://jw.hrbeu.edu.cn/ACTIONSHOWINFO.APPPROCESS?mode=2&info=6934

特此通知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

2.《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3.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介绍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