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9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714   打印

教务处〔201034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良好发展,使计划的实施取得实效,真正让学生在创新中得到锻炼、增长才干,现拟对我校2009年度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执行周期为1年的33个项目的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根据每个“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的进度安排,着重从项目进展和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下阶段的研究计划等三个方面进行检查。

二、检查程序

1.学校举行中期检查答辩会,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11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一)。项目负责人按照时间安排,进行PPT演示说明。携带相应的支撑材料(如项目制作的实物,语言程序等,若不方便可用实物照片说明)。评审专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答辩情况,给出评审结果。

2.答辩要求:各项目负责人陈述时间1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项目负责人重点介绍到目前为止项目的开展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详细列出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财务报销情况,杜绝虚报、夸大经费花销或预算情况,特别需对后续所需经费做出详细说明。

3.各项目组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二),由各院系汇总后,于6月4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liuguangyu@hrbeu.edu.cn

4.请各项目组成员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并将答辩所需材料(PPT汇报提纲等)于6月8日中午11点前发至上述邮箱。

三、评审结果

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及完成的情况,将中期检查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层次。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下阶段经费拨款和结题评审的重要依据。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