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前期拨款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对我校2009年度立项的40个“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予以前期资金支持,前期资金拨发在各项目的专项经费卡中。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项目经费使用应清晰明确并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原则上以购买散件、耗材为主,禁止用于金额较高的实验设备的购买、大额测试费、劳务费、餐费等方面的开销。各项目应按计划积极开展工作,保证进度,在之后的阶段性检查和中期检查中,对于完成情况不好,阶段性成果不明显的项目将适当的减少后期资助。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项目负责人可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或一卡通)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领取项目的专项经费卡。项目专项经费卡是去财务报销票据的重要凭证,请各项目负责人妥善保管。
实践教学科电话:82519242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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