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要求,“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需要补充项目所有成员的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见附件。附件中有四个表格,后三个表格需要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其中第二个表格的“项目经费”及“项目人均经费”项不需填写;所有表格中的“项目编号”项不需填写,其余内容请按要求如实填报。填写完毕请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haoyanbin7978@126.com。
特此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2017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1号楼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2519243 管理维护:本科生院 技术支持:信息化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