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981   打印

教务处〔200886

关于启动2009届本科生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安排,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拟于本学期第十周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工作

各院(系)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毕业设计立题、指导基层学术组织做好指导教师的选派、审核学生毕业设计成绩、评价指导教师工作情况等,确保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还应组织本单位毕业设计工作的经验交流活动,完成反映院(系)毕业设计全过程的工作总结。

二、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各院(系)应配备学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的教师担任,每名指导教师单独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8人。助教不能单独作为指导教师,可与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联合指导,但两名教师联合指导的总学生数不宜超过12人。

三、立题、选题工作

(一)立题的基本要求

立题必须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力求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知识,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题目应力求多样化、内容新、有特色,避免和往届重复,一人一题。另外,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应注意以下问题:

1、工科专业应以工程设计类题目为主,与产、学、研相结合,真题真做,鼓励学生参加实际科研;

2、非计算机专业不能立纯编程题目;

3、电类专业应有设计、装调电路内容;

4、机类专业应手工绘图与计算机绘图相结合;

5、化工类专业应有学生独立完成设计、实验、数据采集与处理等工程实践内容;

6、管理类专业应尽量避免题目过大、过空;文科类专业立题,应在大量阅读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做1万字左右的读书笔记;英语专业的读书笔记应在7千字左右,并有1/3以上为英文。

(二)选题的基本要求

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立题论证书》(以下简称《立题论证书》)格式没有改动,沿用2008版立题论证书(见附件1)。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先填写《立题论证书》,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针对立题是否结合实际、是否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以及题目的难度、份量、综合训练等情况对《立题论证书》进行综合审核,经审核题目合格后,领导小组于本学期13周前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组织立题教师将题目向学生作详细的讲解,使学生在选题前了解每个题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及方向。

各院(系)可采取学生自愿选择与分配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学生选题,选题结束后在《立题论证书》的最后一栏填写学生信息,保证一名学生对应一份《立题论证书》

四、立题论证书与选题汇总表的填写及上交

(一)立题论证书

1、指导教师在《立题论证书》中应明确填写题目简述、预期目标和参考资料。《立题论证书》要经领导小组审核合格方可执行。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外语系应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上述三个学院的指导教师可在校园网教务处网页登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填写立题论证书,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222.27.255.133:8081/bylw1 登录系统进行立题。另外上述三个院(系)可以不必打印纸质版的《立题论证书》。

3、除上述三个学院外的其他十一个学院仍需在选题结束后打印《立题论证书》,一式一份,审批后由院(系)保留,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交学校档案馆存档。为保证《立题论证书》的准确性,如果题目或指导教师发生变化,其电子版应由院(系)教务办及时修改。

4、《立题论证书》的电子版应每名学生存一个Word文档,文档名格式为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上交时须以自然班级为文件夹名称,内存该班学生《立题论证书》。

(二)选题汇总表

为便于学校开展检查工作,学生选题确定后,各院(系)应按专业或方向汇总题目,并将《哈尔滨工程大学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上报教务处。

五、各院(系)校外做毕业设计情况上报

计划去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需从本院(系)教务办领取并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见附件3),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审批结束后,院(系)应填写《院(系)2009届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六、检查评估工作

加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监督力度,是保证毕业设计质量的重要环节。2009年,学校将继续采用学校、院(系)两级,前、中、后三期的方式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根据检查结果,学校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对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排序,并以此作为对院(系)教学工作评估及评选每年实践教学优秀奖的重要依据。

七、其它

请各院(系)于121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1院(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名单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盖的纸质版;

2、《院(系)2009届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3、《立题论证书》汇总的电子版;

4、《哈尔滨工程大学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立题论证书

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附件3: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附件4:院(系)2009届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本科生情况汇总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OO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启动 2009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2008 1028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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