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4〕67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分制
试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9   浏览次数:1242   打印

哈尔滨工程大学
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分制
试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进一步深化教学管理改革,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试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指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并调研国内外其他高校学分制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分制试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4年8月26日

 

附�件:�校教字(2014)6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