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4〕20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取消王振旭等18名学生大类培养调整专业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4   浏览次数:1084   打印

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取消王振旭等
18名学生大类培养调整专业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实施办法(暂行)》(校字〔2009〕24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王振旭等16名学生在第三学期必修教学环节(含理论必修课和必修实践教学环节)正常考核成绩不及格,现取消其调整专业资格。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汤孟博(学号:2012083121)及自动化学院本科生年洪旭(学号:2012041416)自愿申请放弃大类培养调整专业资格,经所在院系同意,取消其调整专业资格。
被取消大类培养调整专业资格的学生自即日起返回原专业学习,学费按原专业学费收取。同时需在3月14日前填写选课单,交至教务处对外交流与教学服务中心。

附件:取消大类培养调整专业资格学生名单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4年3月13日

 

附�件:�校教字(2014)20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