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 关于刘卫青等21名本科生复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09版)》(校教字〔2010〕43号)第七章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刘卫青等21名本科生因病或因事休学,休学期满后,经本人申请,院系审核同意,学校准予复学。 附件:2014年3月复学本科生名单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4年3月13日 附�件:�校教字(2014)21附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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