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9   浏览次数:1015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设)工作。毕设工作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基本原则

本次毕设工作紧扣本科培养定位,坚持真题真做、难度适配、过程从严、协同育人;围绕真实问题遴选题目,杜绝空泛凑数;严格各环节考核标准,杜绝形式走过场;鼓励校企联合指导,支持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切实保障毕设质量。

(二)本科毕设指导教师遴选要求

毕设指导教师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每名指导教师单独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助教不得单独作为指导教师,可与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指导小组联合指导,两名教师联合指导的学生总数不超过8人(包含高级职称教师单独指导的6人)。

鼓励学院聘请黑龙江工程师学院联盟企业、青岛创新发展基地、烟台研究院、南海研究院合作企业及其他业务合作企业、科研院所中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依托企业院所真课题、真任务与校内教师联合指导。联合指导完成的毕设数量应达到总数的20%及以上。

(三)本科毕设题目申报原则

1.课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符合国家立德树人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保证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并具有一定前沿性、实用性和创新性。使学生在完成毕设的同时,得到理论联系实际的锻炼。

2.选题必须紧密对接科研攻关、生产实践与社会服务一线真实任务,严格契合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确保题目难度适配、工作量饱满,坚决杜绝选题脱离实际、拼凑应付。

3.严格落实课题质量管控要求。一是原则上工科专业紧密结合工程实际问题的选题比例不低于80%;二是以实验操作、实习实训、工程实践、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设比例不低于50%;三是自拟选题比例不超过25%。

4.课题来源应来自教师专业实践、在研科研课题、行业企业一线实际需求,鼓励围绕校企深度合作中的真实场景、真实任务、真实问题中遴选题目,鼓励教师联动企业、科研院所导师共同指导学生承接符合要求的真实工程或应用研究课题。鼓励设立结合学生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科研实践等高水平创新成果的课题。

5.毕设应一人一题,题目不得与往届重复,内容不得涉敏、涉密。鼓励设立团队课题培养学生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团队课题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及内容。

6.全面落实跨学科联合毕设工作,强化与船海核等特色学科的深度融合,重点推动理工融合、文工交叉、工工协同。2027届各学院跨学科联合课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7.各学院应联系青岛创新发展基地、烟台研究院、南海研究院同步启动2027届本科毕设相关工作。

(四)高水平创新成果毕设答辩工作原则

学校继续开展依托本科生高水平创新成果进行毕设答辩工作,面向符合条件的2023级本科生。申请人须作为高水平竞赛获奖(学校相关部门认定为Ⅰ级、Ⅱ级竞赛,获得Ⅱ级赛事第一等次奖项、Ⅰ级赛事第一或二等次奖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国家级项目结题及以上、省级项目结题优秀)、学术论文发表(学校相关部门认定的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正式发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授权(专利涉及技术点与专业相关,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四类成果之一的核心完成人(高水平竞赛获奖:须为获奖证书或官方公布文件载明的排名第一完成人;证书未标注成员排序的,须为参赛团队负责人/队长;对于学校认定的超一流赛事,可放宽至排名前三完成人,按排序依次递补申请,申请者须提交前序成员未申请说明及个人实际贡献佐证。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须为项目主持人/负责人。学术论文发表:须为独立完成人或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第一作者,须提交指导教师出具的个人贡献说明。发明专利授权:须为专利证书载明的独立发明人或第一发明人,专利权人为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以排名第一位发明人为准;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的,视同第一发明人,须提交指导教师出具的个人贡献说明。),且成果第一完成单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相关成果未用于替代其他课程学分。通过学院遴选的学生须撰写不少于20000字的《本科生高水平创新成果研究报告》,经学术不端检测(文字复制比≤30%)和AIGC检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40%)后参加校级答辩;答辩通过者获得相应毕设学分,未通过者按常规流程开展毕设。具体申请条件、成果要求及流程详见后文“工作总体安排”。

(五)本科毕设质量保障要求

1.学术不端检测。所有毕设均须通过学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查重与AIGC检测(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不超过40%),检测未达标者不得进入答辩环节。学校按不低于15%的比例开展校级盲审,盲审不合格须修改后重新送审。

2.过程监控。学院须在毕设中期组织中期检查,重点核查进度、工作量完成情况及与任务书的符合度,对进度明显滞后或选题偏离的学生及时预警并落实帮扶;开题、中期检查等环节的过程记录及专家意见须签字后归档,由学院完整留存。各环节专家意见须及时反馈给学生,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

3.组织答辩。答辩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答辩小组不少于5人(含至少1名校外或跨学科专家),指导教师不参加所指导学生的答辩评分;每生答辩陈述与专家质疑合计不少于15分钟,答辩全程记录及专家意见须签字后归档,由学院完整留存。答辩组长须根据学生针对专家意见的修改完善情况签字确认,具体要求按照(六)有关规定执行。

4.成绩评定。实行指导教师评阅、评阅教师盲评、答辩委员会评定相结合,评阅须隐去学生及指导教师信息。答辩不通过者须按学院安排修改后重新答辩,仍不通过者按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5.抽检与问责。配合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抽检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按学校规定追究指导教师及学院相关责任,抽检结果纳入学院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指标。

(六)本科毕设过程闭环管理要求

1.专家意见落在纸面。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各环节,每位专家均须将所提意见逐条填写在书面记录表(附件1)上并签字确认,不得以口头意见代替书面意见;各环节过程记录及专家意见由学院完整留存,做到意见可追溯、责任可落实。

2.意见反馈学生。各环节专家意见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学生须逐条对照、修改完善,形成书面修改说明并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对持有异议的意见,应书面说明理由和整改计划。

3.指导教师确认签字。导师须对照过程管理中专家意见逐项核实学生修改完善情况,确认无遗留问题后方可签字;对整改不到位、说明不充分的,应暂缓签字,要求学生继续修改并确认。

4.全程跟踪核查。学生各环节专家意见及修改落实情况须随答辩材料一并提交答辩小组,专家意见未闭环落实的,暂缓相关学生参加答辩;答辩时应重点核查过程管理中专家所提问题是否已全部整改到位,答辩组长须根据学生针对专家意见的修改完善情况签字确认,核查结果作为答辩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总体安排

(一)毕设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院成立毕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管理毕设工作。指导教师拟定题目并经“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填报《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立题论证书》(附件2),经基层学术组织及学院审核通过后向学生公布。

2.学院安排毕设题目说明会,使学生明确各题目主要研究内容及方向;学生根据公布题目选题,学院可采取自愿选择与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选题。选题结束后学院须及时公布选题结果并组织学生做好开题准备,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6年12月11日(教学第15周)前报送本科生院备案。

3.学院向学生下达《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4),任务书对任务的描述应清晰、详尽。学院须以开题报告会形式组织学生开题,可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提前进行,具体开题时间由学院自行制定,但开题最迟须在各专业培养方案设置的毕设教学安排2周内完成。开题前一周,学院须将开题工作详细安排(分组、时间、地点、开题小组成员,详见附件5)报送本科生院便于工作协调。学校统一组织开展跨学院毕设的开题相关工作。(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开题通过的学生进入毕设后续阶段。未通过者须修改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再次开题。对在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本科毕设教学安排2周内仍未通过开题的学生,学院应终止其毕设资格。

5.各学院须于2027年1月15日(教学第20周)前完成本科毕设开题工作,可依据时间节点结合学院实际教学任务合理规划进度安排毕设启动会、选题说明会、师生互选会等必要准备环节,确保每位学生明确毕设题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及方向,按时完成师生互选,顺利开展毕设工作。毕设后续阶段的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发布。

(二)在校外进行本科毕设工作

拟在校外进行毕设的学生(包括国内其他学校、相关企业、国外留学学生,要求必须已取得除毕设以外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其他全部学分)须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申请表》(附件6),并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学院汇总填写《校外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7)报送本科生院备案。

(三)申请高水平创新成果答辩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学生填写《依托本科生高水平创新成果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表》(附件8),经创新成果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连同证明材料提交学院。

2.学院遴选:学院组建工作小组核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创新成果与专业培养目标的相关性,确定入围学生。

3.报告撰写与检测:入围学生撰写《本科生高水平创新成果研究报告》(不少于20000字),学院汇总后报送本科生院;学校统一进行学术不端检测与AIGC检测,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

4.校级答辩:本科生院组织专家现场答辩,围绕成果与专业关联度、学生贡献、成果创新性与价值、报告质量及答辩表现综合评定;通过者获得相应毕设学分,未通过者按常规流程开展毕设。

5.高水平创新成果答辩申请及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发布。

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本次毕设工作全过程依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2027届全体本科毕设(含需完成毕设的结业本科生)须全部录入系统,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一)使用范围及对象

2027届本科生(含辅修学士学位、留学生、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及需完成毕设的结业本科生等,毕设校内外指导教师,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及本科生院管理人员。

(二)平台入口

https://u.cnki.net/utWeb/#/login?dp=hrbeu,网上办事中心“教学教务”模块“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选择“进入新版”即可跳转登录,系统详细使用方法请查阅《新版毕设使用手册(指导教师)》

(三)账号管理

各学院负责导入指导教师账号及学生账号,分配学院各种管理角色,做好账号使用的诚信及安全教育工作。

(四)使用要求

1.各学院负责系统管理,确保人员信息完整、准确、唯一;系统支持学院自行设置各环节时间节点。

2.师生双选模块中教师填报题目、学生申报题目,经审核完成后,确定师生双选关系及选题;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在系统内填写并下达《任务书》(不得由学生填写),每周至少一次答疑和检查,认真做好指导工作,并在系统中填写指导意见(系统全程留痕)。

3.学生接到《任务书》后应立即着手查阅文献调查研究,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沟通,并在系统中认真填写《开题报告》;学生须在系统中如实记录每周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周数记载。

4.各学院应在系统内完成立题、开题、毕设指导、论文提交、检测、审阅、评阅、答辩及归档全过程,不再填写纸质材料。2027届全体本科毕设(含需完成毕设的结业本科生)须录入系统,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XX学院本科毕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签字纸质版扫描件)。

(二)《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签字纸质版扫描件)。

上述第(一)—(二)项备案材料扫描版(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各学院请于2026年12月11日(教学第15周)前报送本科生院,发送至电子邮箱:bksy_jxpg@hrbeu.edu.cn。

(三)《哈尔滨工程大学2027届XX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题安排》(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签字纸质版扫描件)。

(四)《校外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签字纸质版扫描件)。

上述第(三)—(四)项备案材料扫描版(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各学院请于2026年12月25日(教学第17周)前报送本科生院,发送至电子邮箱:bksy_jxpg@hrbeu.edu.cn。

(五)高水平创新成果答辩申请材料(含《申请表》、证明材料、《研究报告》及申请名单汇总表)。

上述第(五)项材料具体报送时间和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一)各学院应明确毕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环节责任人,落实立题审核与过程管理要求,确保毕设质量。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三)联系人:魏文凯,联系电话:82588577

电子邮箱地址:bksy_jxpg@hrbeu.edu.cn

 

附件:

1.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家意见书面记录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立题论证书

3.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4.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5.哈尔滨工程大学2026届XX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题安排

6.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申请表

7.校外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情况汇总表

8.依托本科生高水平创新成果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