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处

工作职责:

1.负责本科教育发展规划、四新建设以及教学资源配置工作。

2.负责专业建设规划、设置及调整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规划工作。

4.负责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特区的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修订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会议和教学思想讨论等工作。

7.负责学校本科专业建设相关经费管理工作。

8.负责本科生课程建设工作。

9.负责教指委管理服务,虚拟教研室建设管理,黑龙江省新工科、新文科教育联盟运行管理,各类学会对接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