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秋季学期本科生重修报名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校2014、2015、2016级本科生,其培养方案中单数学期开设的课程(含辅修、双学位课程)中,凡考试成绩未通过的均可报名参加重修。
学分制试点学院2014、2015、2016级本科生,其课程考核成绩已合格者也可报名参加重修。学分制试点学院学生重修按修读课程学分缴纳学费,重修课程考核成绩如实记载。
二、报名课程
2014级第一、第三、第五学期的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
2015级第一、第三学期的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
2016级第一学期的必修课程。
2014、2015级包含辅修、双学位课程。
重修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均需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重修报名遵循自愿原则,学生可在
学生如在报名过程中发现本人确有重修资格但无法通过网络实施报名,请携带校园卡或学生证到本科生院教务处(1号楼523室)咨询解决。
四、考试时间及形式
重修考试原则上与本学期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同时进行,并采用相同的考核方式。对于需单独安排重修考试的课程,学校将统一公布重修考试的时间安排。已报名的学生应及时向所在学院了解重修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等安排,以免延误考试。
学生如因课程设置及人才培养方案变动而无法重修时,开课学院应拟定具体的考试安排,报本科生院审批备案。
重修报名相关事宜咨询:电话8258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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