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7年度实习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1214   打印

本科生院〔20167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进度安排,现组织填报2017年度实习计划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实习教学任务。

二、填报要求

1.实习计划按实习批次填写,同一专业分批次进行实习的或同一专业有不同实习内容安排的应分开填写。

2.各单位在填报实习计划的同时应做好实习联系工作,实习起止时间要求以教学周为单位填写准确,本科生院将以此为依据安排其它环节教学活动。实习地点与单位要求填写准确并使用全称,本科生院将以此作为实习测评和实习经费划拨的重要指标。

3.实习计划经费,请各单位根据以往实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客观、完整填写。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实习计划》(附件1)及《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2017年度实习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经院系核查无误,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于10月25日前连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本科生院(主楼520)。

2.请各院系充分重视并积极组织本次实习计划的填报工作,实习计划经审核后不得擅自更改,本科生院将依此进行2017年度实习检查和实习经费预算分配工作。

四、其它

1.学校提倡实习工作的连续性,希望各单位在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和选择实习单位时给予重点考虑。实习单位的选择建议以与本专业对口的实习基地为主,能为学生提供更多参与实践机会者为佳。

2.为配合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学校鼓励各单位以实习工作为突破口,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业的沟通与协调,开展更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着力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在我校的逐步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3.联系人:刘光宇,电话:82519242

特此通知。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实习计划》

2.《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2017年度实习基本情况汇总表》

本科生院

二○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