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现将2012年秋季学期的重修学生名单及重修课程报名情况表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请各开课院系自行打印,并发给相关课程的负责人及任课教师。
重修考试原则上应与本学期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同时进行,并采用相同的考试形式。如有因人才培养方案变动而导致学生无法重修的课程,开课院系应拟定具体的重修考试方案并于考前两周内报至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办公室备案(需单独安排重修考试的课程,应写明考试时间、地点、考核方式)。
另外,为避免重修报名与降级选课名单出现重复,学校已将部分发生学籍异动学生的重修报名资格取消,请各院系及时通知学生查询,并做好相关降级选课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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