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项规范标准。

2.负责语言文字运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与实施。

3.负责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4.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总结、项目申报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教师语言文字培训及规范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